2)12.第十二章_他的小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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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和夏蔷的名义写了个诉状,把夏老太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腾房,并对夏安钧、宋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这套房屋进行分割。

  郑玉珍找的律师,正好是宋晴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他利用会见宋晴的机会,让宋晴签了一个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转让给夏蔷的赠与协议。

  到了法庭上,夏老太听到林律师说这房子的一半是夏蔷的,另一半由她和宋晴、夏蔷母女三人分割,并且林律师还说夏蔷是未成年人,而她还有两个儿子赡养,要求对属于夏安钧的那份财产进行分割时,要多分给夏蔷。她一下就不淡定了,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了,谁也劝不住,最后还是法官警告她若是再扰乱法庭秩序就要拘留她,才把她吓住。

  最后法院判决,夏安钧和宋晴的夫妻共同财产,百分之八十归夏蔷所有,夏老太只有百分之二十。

  除了这套房子外,夏安钧夫妻俩还有二十多万的存款,按判决,夏老太只能得五万。房子市价六十万,夏老太应分得十二万。为了把房子完完全全留给夏蔷,郑玉珍给了夏老太五万元的存款,还从自己的积蓄拿了十五万,凑了二十万给夏老太。夏老太见自己占了几万元的便宜,也就不情不愿地配合着夏老太,把房子过户到了夏蔷名下,还按郑玉珍的要求,给宋晴写了一份谅解书,请求法院对宋晴从轻处理。

  可虽然过了户,但夏安锋一家还是赖在房子里面不肯走,郑玉珍没有办法,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夏安锋一开始还想耍无赖,被法院以阻扰执行拘留了十天,这才老实了,在外面租了房,把夏老太送回了老家,这才把房子还给了夏蔷。

  这房子虽然回来了,不过郑玉珍不放心夏蔷一个人回去住,还是让她住在自己家,这房子就一直空着。

  这边,房子的官司完了,宋晴杀害夏安钧和邹薇的案子也要开庭了。

  案件审理的那天,已经在放寒假了,天气异常阴冷,一如夏蔷阴郁的心情。

  在法庭的旁听席上,夏蔷看到了陆嘉言。自从上次在殡仪馆里那一面,她已经五个月没看见过他了。

  陆嘉言也看见了夏蔷。可两人刚把视线对上,便像触了电一般,各自把目光跳开。

  她坐在了法庭的右侧,而他坐在了左侧。

  夏蔷心里清楚,从发生惊天巨变的那一天起,她和他,今生今世注定只能是陌路了。

  法庭上,林律师出示了夏安钧和邹薇一年前在宾馆开房的记录,以及他们共同前去租房同居的相关证据,力证夏、邹二人之间有婚外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请求法官对宋晴从轻处罚。可宋晴很是消极,除了承认自己杀了夏安钧和邹薇外,一句为自己辩解的话都不说,甚至主动求法官判自己死刑。

  夏蔷听到宋晴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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