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9、球星计划_本港风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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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包括奖金、年底分红与肖像专利权费用,约期是5年,88年底到期。

  陈维云还有两年时间可以拿下乔丹。

  篮球也仅仅是陈维云打造梦之队的一部分。

  高尔夫的老虎伍兹,网球的费德勒与莎拉波娃,足球的几个罗与贝克汉姆,田径的阿翔,陈维云的目标是把未来的体育巨星全部收入梦之队家族。

  当然篮球是陈维云的起步,可以帮助梦之队快速占领美国市场。

  打入NBA联盟,收购一支球队是实质操作的第一环。

  但是陈维云非常明白,购买NBA球队无法一蹴而就,他必须解决两个大难题。

  首先是卖方。

  NBA是组织赛事、制定规则的联盟,他们不插手单一球队的运作。

  球队归老板所有,老板有权出售,但NBA的三十支球队是一个整体,相互间有利益牵扯,一支球队易主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所以不是老板一个人能做主。

  早在NBA组建之初,球队老板们已经成立了理事会,根据规定,NBA任何球队的转让都必须获得理事会批准,具体方式是投票,除了出售球队的老板外,另外29支球队的老板,必须要有四分之三同意,球队才可摆上货架,也就是说至少要有22位老板投赞成票。

  通俗来讲,球队不是老板想卖就能卖,有时候老板不想卖也得卖。

  原时空洛杉矶快船队老板因为种族歧视遭到NBA终身禁赛处罚,理事会投票通过决议,要求快船老板出售球队,他最终捏着鼻子卖盘。

  陈维云是一个外国人,与NBA的老板们都不熟悉,他想争夺货架上的待售球队,需要提前与这些老板搞好关系,这样的话,他们才会给予陈维云购买球队的资格。

  实质上这是一场公关,陈维云需要与每一支球队老板都打上交情,让这帮老板明白,他的梦工厂可以帮忙推广NBA的影响力,能给NBA带来利益。

  第二个难题是买方。

  也就是陈维云与他公司的个人问题,一旦他提出收购意向,NBA联盟会全面审核他的背景,以及经营球队的水平,假如他能力不足,无法稳定管理球队,拿不出可行性的长远规划,或者他的收购行为对整个联盟有害处,那么无论他出再多钱,都会被拒之门外。

  王耀惶是一位篮球运动员,经常观看NBA的赛事,对NBA的政策也不陌生,他知道收购球队的困难,也明白调研球队资料与接触老板需要时间,假如陈维云把这件事全权交给他负责,一定会给他提供长约。

  但是针对NBA的赞助工作并不是他的特长,他必须说清楚:

  “陈先生,我会打球,也懂得管理球队,可是我对商业赞助是门外汉,担心不能胜任啊!”

  “赞助属于梦之队公司的业务,到时会派遣一位助手配合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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