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第22章_蛮荒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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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路。

  杀出一条血路。

  曾经堂哥和大嫂从丧尸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护着他平平安安到了基地。现在那个十九岁的少年也同样杀出了一条血路,从鬣狗群中。

  看着那个浴血的身影,周康眼睛慢慢红了。

  蒙恪一路砍杀过来,站到藤墙边对上那人惊恐的眼时才微微放下心来。还好,还好还来得及。

  打猎越发艰难,一连几日寻不到猎物,这次好运的遇到一头野牛,蒙恪并不想放过。他知道野牛不好惹,即使是狮群也不愿轻易招惹这种体型偏大力量惊人又容易暴躁的大个子。可是他们的存肉已经不多了,每次吃饭时那人已经不再碰肉干了。他还记得很久很久之前那人说过:“土豆炖牛肉才好吃呢!”那么,今天的午餐就吃土豆炖牛肉好了。

  可是,他还尚未行动,几只鬣狗就惹到了那头野牛,并且引到了他附近。再然后,他发现那几只鬣狗的目的并非野牛而是他蒙恪。

  一头发疯的野牛,二三十只配合默契的鬣狗。险险杀出一条路,蒙恪心惊胆战迅速跑向两人的休息地。一路上遇到了两次小群鬣狗的伏击,心里越发忐忑起来。

  控制着藤墙打开一条缝隙迅速把人拉进来,周康猛地一把将人抱住就不放了。

  蒙恪提着剑扎着手,微微向后躲闪,不想让自己一身血脏了周康的衣服,奈何被抱得死紧,干脆就丢了剑更紧的抱了回去,并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真好。

  他还活着,真好。

  这是两人心中/共同的想法。

  蒙恪身上的血大多是鬣狗的,也有野牛和他自己的。身上的伤大多是在最初的时候为了躲避野牛被鬣狗伤的,皮开肉绽的,流了不少血。不过都是皮肉伤,也并不打紧,若是不小心被野牛撞上一下留下内伤才叫麻烦呢!

  周康向外看了看。这边的鬣狗足足被蒙恪杀了有半数之多,余下的已不成大气候,却并不退走,而是撕扯起同伴的尸身来,甚至有些伤重未死的鬣狗也被同伴咬断了喉咙撕开了皮肉。

  周康看得胆寒。这就是蛮荒的生存法则吗?如此赤/裸裸的残酷。可以说,蛮荒上的每一种生物,其生长都是一部血腥史,所不同的只是长短强弱罢了。

  蒙恪扳着周康的脖子把人脑袋转回来,不让他看外面那血淋淋的场面,周康勉强收了心神帮蒙恪料理伤口,还好,都是轻伤,并不难治,余下的异能足够了。

  清洗伤口,治疗。当周康的脸色有些发白时被按住了双手。

  蒙恪行动已经无碍了,又做了短暂的休息,吃了周康给他的最后一包肉干,剑还鞘,说:“离开这里。”

  是啊,得尽快离开这里。这里的血腥气太重,很可能会引来别的危险猎食者,加上正在吞食同类的鬣狗,整一个修罗场。

  蒙恪先出去了一趟,捡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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