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二十六章 以小变大_他改变了拜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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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部和阿拉伯人打仗,一开始有些像宋防御西夏,不同的是罗马还有骑兵。大群的弓箭手与步兵组成稳固战阵,混合少量精锐骑兵,主要的战术就是稳步推进,是一种防守式的打法。约翰·库尔库阿斯是10世纪初的名将,此时所谓的具装骑兵还未出现,所以这种稳妥打法就是最佳选择。

  或者说,绝大部分王朝应对这种游牧式的轻骑兵进攻策略,只有防守反击一种方式。并且这种方式也并非稳妥,尼基弗鲁斯二世在奇里乞亚和叙利亚就连续吃过败仗。

  当然,被称为“死神”的他,也打了不少好仗。

  而他之所以打好仗,就是因为从他开始,因为战场改变,罗马帝国开始尝试组建轻重骑兵集群,和撒拉森人正面打骑兵。并且,正好此时阿拔斯、法蒂玛,在埃及、马什里克等地上演王朝更替,自顾不暇,于是帝国在叙利亚与巴勒斯坦连番胜利。

  但话说回来,罗马的具装骑兵,是超重型的大号坦克,其任务就是个铁锤,把敌人最坚硬、最牢固的地方碾过去,他们连骑枪都没有。即便是约翰一世时,具装骑兵的数量也极少,名额规定是两万军团中...约三百个。骑兵真正的核心,还是能远能近的投射轻骑兵。

  在尼基弗鲁斯二世的规划里,一个两万人的东部军团,要有六千左右轻骑兵,约一万二步兵,其中一半远程,一半近战。这是应用于征服叙利亚等地的配置。

  作战时,以步兵,配合投射轻骑兵,解决撒拉森人的骑兵,而后以重骑兵正面逼压对方的中军,击退对方。

  但现在帝国的重点转移向了西部。

  保加利亚人比陷入内乱的撒拉森人更能打,更勇猛,更坚固。在山谷与河岸与罗马人真刀真枪的硬拼。且士气与忍耐力更胜罗马。

  东部的兵团配置用在这里,会遇到两个问题。

  第一,投射轻骑兵,没办法完成一锤定音的决战需要;第二,呆板的,更适用于防守的兵团配置,在山里容易吃瘪,巴西尔的图拉真之门战役全军覆没、伯坦内阿特斯轻兵冒进被伏杀。在山谷里被伏击时,这样的兵团展开不够灵活机动。

  索菲想要硬弓巨矢的重甲弓箭手,能远能近,能打能抗;需要西欧式的冲击骑兵,可上马可下马,机动能力强。

  但两样都没有。

  最好的模板当然是女真人那种蛮不讲理的军队,批三层甲、大弓长矢、鏖战百回合照样体力充沛,完全怪物。再差的开局,也能撑到最后,翻盘取胜。

  虽然腐化的速度也是独一无二,开国二代金兀术都成了名将之壁,搞出没赢过金兀术的都不算名将这种戏谑,但女真耐苦战是不能否认的。金兀术也极能忍耐,扛到煞笔赵构十二道金牌毁国长城。

  索菲也想要耐苦战的好兵,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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